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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行国际建议(OIMLR50:1996)、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95-2002)、国家标准(GB/T 7721-2007)规定,电子皮带秤设0.5级、1级、2级三个准确度级别,即规定在应用中检测时其全自动称重原材料时的动态性总计误差各自不超0.5%、1%、2%;而在首一次检定和事后检定时的容许误差为上述情况指标值的一半,即各自不超0.25%、0.5%、1%。换句话说,叫法一磅秤的准确度时,应同长期性容许误差非常。
客户应对于此事清晰掌握,由于有一些电子皮带秤生产商不经意地对二者搞混,用检定时规定的指标值来假冒准确度级别;更何况皮带秤的性能非常容易遭受自然环境与工作状况的影响,因而仅有使用性能优质的皮带秤才可以长期性靠谱、平稳地维持其准确度级别相对应的性能规定,不可以光看交付时的标定数据。